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业秘密的侵权认定

来源:一二三四网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通过下列几方面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侵权人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3.侵权人的行为违法性与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泄露是否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一、签保密协议保密费是必须给吗

保密费不是必须给的,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业秘密重要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犯罪构成理论方面分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不仅要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19条第1款,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