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2.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法》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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