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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金额如何算

来源:一二三四网

一、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金额如何算

1、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贷款诈骗数额如何确定

1、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即诈骗数额仅限现金,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行为人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能冲抵本金在犯罪数额当中扣除。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3、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应计入诈骗数额: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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