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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县域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

来源:一二三四网
财经管理 河北省县域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 尹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航 071051) 文章编号:1672—7894(2OO9)03—211一O2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保定摘要农村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始终发挥着极其重 第二,河北省国有商业银行县以下营业网点在农村多存少贷, 要的作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后,农 村目前金融服务状况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对 河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揭示了目前河北省农村金 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河北省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河 北省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 河北省 县域金融新农村建设研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村发展的 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十一五”期 间河北省“三农”工作的总任务和总抓手。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 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对此,河 北省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引导,紧紧抓住我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三农”金融服务,全面 深入了解“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加大信贷投入, 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1河北省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现状 1.1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存在着缺陷 1.1.1农村金融组织形式过于单一 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后,由于河北省对农村金融的严格管 制,对农村金融组织进入金融市场要求太高,限制了多元化的农村 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农村金融组织仍存在着形式单一问题。农村 政策性银行目前河北省只有农业发展银行一家,但它并不在农村设 立分支机构;农业银行不仅没有在现有乡(镇)营业所基础上将机构 进一步向下延伸的意愿,而且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 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 1.1.2农村金融组织的支农功能弱化 河北省对农村金融的管制一直过严,不仅体现在对农村金融组 织的准入有着过高的要求,而且对农村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和金融 工具都有着严格的限定。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要求农村金融组织 为国家的宏观政策服务提供资金。在以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 建设为主的制度安排中,现有农村金融组织的支农功能弱化。 1.2农村金融资金严重短缺 河北省农村金融在资金匾乏的情况下,还有大量的农村资金流 向城市,金融系统成为城市占有农村经济剩余的一个重要渠道。农 村的正规金融系统,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中国农业银行等,成 为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 第一,农村信用社作为河北省农村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其存贷 差连年增大,也成为了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农转非”现象严 重。原因在于,最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受到资产质量低下的困扰, 为了减少贷款风险,优化信贷资产增量结构,要么“惜贷”、要么提高 对贷款对象的质量要求,片面强调贷款抵押和担保。另一方面,为 数众多的农村信用社高负债运营,超负荷经营,资产负债比例已经 远远超过人民银行资产负债比别管理的要求,信贷资产扩张被严 格限制。结果是抵押能力本来就有限的农村经济主体,难以利用信 用社的信贷资源来发展农村经济。 是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许多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机构,只存 不贷或多存少贷,把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部分上存,已基本变成了 上级机构的资金“吸存器”,使大量的资金流出农村,转而“批发”给 城市和发达地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严重缺失。以中国农业银行为 例,确立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按 照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原则从事经营管理。在这一改革取向 下,农业银行对其经营策略进行了调整,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撤并农 村网点,收缩贷款权限,在农村主要发放质押贷款,并且发放贷款的 总额非常有限,农业银行在农村的功能实际上演变成了仅仅是在农 村吸收储蓄存款,却较少向农村贷款主体提供贷款。 1.3农业投融资机制不健全 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多层次性对农业投入的多元化提出了新的 要求,只有顺应这种多元化的需求结构才能有效促进“三农”发展, 加快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步伐,而目前我省农业投入机制仍不健全, 主要有以下弊端: 第一,农业投入渠道狭窄。农业信贷投入主体的农业银行及农 村信用社,真正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服务配套及种养业的贷 款还不到其信贷总量的一半,就是名义上的农贷投入也由于农业比 较利益低而不得不转向非农产业,而真正投入农业基础部门的资 金更是微乎其微。同时,与农业相关的一些工商企业和服务业,由 于商业趋利行为的作用,不仅不加大对农业服务性投入,反而还通 过多种手段争夺农业投入资金。 第二,缺乏农业投入补偿机制。目前农业投人通常只有投入, 少有产出,甚至没有产出,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特征 密切相关。由于河北省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后的资金 不能迅速有效地聚集成回流所必需的返还利润,而补偿机制的欠 缺,致使投人主体的积极性受挫。 1.4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单一 1.4.1金融市场不完善 金融市场交易的载体是金融工具,当前河北省农村金融市场金 融工具极为匾乏,多数农村地区只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还有少量 的短期国债,结算、保险、咨询、外汇等其他服务很少,尤其是进行中 长期资金融通的资本市场基本上不存在。农村资本市场业务单调, 无论是农业银行,还是农村信用社目前发放的多是短期贷款,3—5 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的中长期融资服务很 少。在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手段落后的情况下,现代化的有价证券交 易系统根本无法延伸到农村,农村金融市场提供的中长期国债、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等交易的机会极少。 1.4-2农村金融工具单调 河北省金融业务品种和金融市场交易的中介机构缺乏,导致农 村居民的货币结余在没有合适的农业投资项目,即无法直接转化为 农业投资时,绝大多数只能选择储蓄存款,而无法置换成更有效的 金融资产、也没有合适的投资渠道进行投资活动,来谋求最大限度 的保值增值。 ||f敏j1. c 211 财经管理 2河北省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2.1创新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 导经济主体提高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守信,确 立信用是最重要的社会资本的观念,而不能任其发展,放任自流。 (2)政府要倡导信用观念,并带头遵守信用。政府部门信用观 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河北 省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 念的强弱是决定一个地区能否建立起良好社会信用秩序的基础和 前提,政府遵守信用的关键是要保护产权,尊重产权,进而在全社会 确立诚实守信的理念和传统。政府公务员要强化信用观念,自觉把 信用观念贯彻于日常的工作之中,带头守信用,把讲信用作为最起 码的社会道德底线,引导良好的信用风气的形成。各级政府部门还 必须与企业和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彻底脱钩,为公平行政创造条 件,避免因所有权关系而产生偏袒政府部门企业的事件发生。政府 (1)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其健康发展。民间融资已成为 河北省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政府应当承认其合法性, 制定市场准人与退出制度,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并采取措施 切实改善民间融资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其积极 作用。 (2)发展河北省的社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组织、小型金融担保 公司等多种类型的小型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 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人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 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 的小额信贷组织。要尽快制定管理办法,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设 立、运作、监管、市场退出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促使这类金融机 构的发展驶入快车道。 (3)积极创造条件,鼓励设立民营性质的社区银行,鼓励私有资 本、外资和国际组织参股,在农村金融市场引人竞争机制,打破农村 合作金融机构垄断农村金融市场,探索更适合河北省的农村金融组 织形式。 2.2深化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 2_2.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 目前河北省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 不完善。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较多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合 作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使其尽快适应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 农业、农村、农民的信贷需求,当前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三农”服 务的方向不动摇,加大筹集支农资金力度,努力创新支农服务机制, 扩大支农领域,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 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 入乡村、农户和企业,帮助选好生产项目,用好用活贷款,大力增加 收入,同时,要尽快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 机制,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努力提高农贷资产质 量,增强为农服务的能力。 2.2.2健全和完善农业信贷的保障机制 建立农业信贷政策保障机制即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 制,由于农业受自然条件,市场需求等较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具 有一定的风险性“三农”贷款的投入亦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迫切需要 尽快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和农业贷款的政策保障激励机制,通过对积 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自身经营效益受到影响的农村金融部门给予 补偿,免除农村金融部门支农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农村金融部门加 大对农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提供制度保障,以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 有效供给。为此,首先应在河北省农村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 村保险体系,将灾害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造成的信贷资金损 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解决自然灾害造成农民收入下降,无法偿还 贷款的风险由金融机构来承担的问题,为农村金融的信贷投入提 供风险补偿。其次,对河北省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业务应给 予政策优惠,以刺激他们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再次,建立农业担 保机构,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多种担保业务。 2.3规范农村信用秩序 (1)要引导民问信用的发展。民问信用确实引发了一些负面作 用,如高利贷、债务纠纷等,但一味的打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 在对其进行规范引导的情况下,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农村社会信用 秩序形成中的作用,通过民间经济主体之间的不断磨擦和博弈,让 大家充分认识到守信的好处和不守信的代价,从而自觉的去守信。 当然这需要法律的规范和适当的弓I导,还需要社会公众的监督,弓I 212 钟敏≈ ‘ 部门还要保证信用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政府部门由于寻租而歪 曲信息的披露。 2.4创新保证担保机制 2.4.1“农村能人”担保 鼓励农村地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领头人物或当地村干部.以 其个人信用为其他农户提供担保。 2.4.2同质借款人互保 农村银行机构可以充分借助各类农村生产合作组织。发放同质 借款人联保或互保贷款,强化贷款偿还约束。 2.4.3龙头企业担保 在“公司+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中,由企业提供保证担保,商 业银行可以直接向签约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满足其资金需求。 2.4.4企业、农户互助担保基金 在规范管理和自愿基础上,有借款需求的企业或农户可集资组 建互相合作的担保基金会,将基金存人发放贷款的农村银行机构, 以备清偿贷款损失,降低贷款风险。 2.4.5成立农村政策性担保机构 可借鉴国外担保公司发展经验,按“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 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遵循“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的市场化营运规则,建立“公司+基地+担保公司+农户”的 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总之,河北省应尽快构建多层次、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对现 有的农村金融组织进行整合,使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 融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由政府主导的外生性商业金融从农村撤出。 故应尽快规范民间金融,创新和发展合作性金融,促进农村内生性 金融的发展。构建河北省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仅是组织体系的 完善和创新,还需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包括利率 市场化、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先进的 监管方式等一系列工程。河北省在设计农村金融体系时,一定要坚 持以农为本,以适应广大农村不同的金融需求,在机构设置、业务范 围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实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忌将建设 城市金融体系的方针政策简单套用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 ★本文为2o07年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指令性课题 “河北省县域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的结项成果,课 题编号S07O43O 参考文献 [1】郭福春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 -杭州:浙江大学LH }l扳社,2o07. [21温铁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如何破题【EB,()L】.中国金融网,20o4一l l一8. [3】徐滇庆.制度创新与农村金融改革[D】.武汉金融,2Oo4(9). [4】廖富洲岸恒伟.国外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新趋势 l经济日报农村版,2005,10c2 【5】刘玲玲.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M】.清华大学出版社.2o07. f6]王永龙l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MJ.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oo4. 责任编辑葛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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