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地灾研[2006]2号
云南省地质灾害研究会关于印发《一、 二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报告审查规定》的通知
各评审专家、有关单位:
现将《一、二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一、二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规定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 地质灾害 评估 审查 规定 通知
抄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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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报告审查规定
为了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规范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审查工作,维护项目建设单位、评估资质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公正、科学、合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04]267号),《云南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评估报告的审查机构
省地质灾害防治中介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一、二级)的专家审查具体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对审查过程进行监督。 二、送审报告要求
送审报告中须附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资质单位公章,如加盖资质单位下属及分支机构的公章,或提交报告的单位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不予受理。
报告扉页责任表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写人、报告审查、总工程师、法人代表,其中除法人代表、总工程师须签名或签章外,其他人员须一律亲笔签名,不得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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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须符合现行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文字报告及图件齐全,报告编写人符合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
一级评估送审报告不少于6份、二级评估送审报告不少于5份。
三、审查专家
审查专家在省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中,结合项目类型、特点,场地特点进行选取。一级评估报告审查聘请5—7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3—5名专家。
四、评审依据
评审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6月发出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04〕267号)中明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五、评审形式
评估报告先由评审专家会下审阅后,集中召开会议会审。会上形成文字评审意见。
六、审查会议参会人员
组织审查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国土资源主管单位管理人员、评审专家、评估资质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
七、评审程序
评估报告编写人及建设项目业主参会代表介绍评估报告要点、重点,介绍项目概况,并回答专家质疑,之后专家发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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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集体讨论(必要时评估资质单位人员及业主代表回避),形成专家组意见并宣读。中介结构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管理要求,业主代表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作出承诺。
八、评审意见
参会专家须出具个人书面评审意见,主审人须集中各位专家意见形成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意见须对评估报告作出全面评价,包括对评估等级划分、评估区范围的合理性、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和分级的合理性、场地适宜性评价的合理性、评估结论的可信度、防治措施建议的合理、可行性等作出客观、全面评价,提交报告中不足的地方,指出工程建设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并有相应的合理、可行的防灾建议。观点要明确,反对泛泛而谈,复述报告中的文字。
专家组对专家组评审意见负责,专家对个人评审意见负责。 九、通过审查的评估报告的标准
符合评估技术要求规定,野外调查详细、真实,对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危害及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中遭受和引发地质灾害认识较为清楚,合理、可信。分析有据、预测有针对性,对规划、建设项目防灾指导性强。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报告结论与所提供材料、反映的灾害现状及预测分析相符。防治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有效。
审查会议必须明确通过或不通过审查,对不通过审查的报告,专家只出具修改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再次审查。若为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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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少量、非原则修改的内容的,待修改后经主审人符合通过后,再出具专家组及专家评审意见。
评估承担单位必须按照评审会议上出具的修改意见,以及会上明确必须修改的内容进行报告修改、完善。
十、评估报告质量监管
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质量等级评分制度,每位专家对所审查的报告评分,评审会当场宣布各位专家打分总计的平均分。报告评分作为报告评奖的重要依据,以及资质单位业绩管理的重要依据。
加强评估野外调查的监管,评估报告审查中,评估工作承担单位必须出示野外验收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评估报告审查情况将反馈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资质单位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
附件:1.评估审查专家组意见编写提纲 2.评估审查专家个人意见表格式
3.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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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编写要求
一、内容
1、会议概况:评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组织情况及程序。 2、评估等级认定: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矿山规模,认定评估定级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调查工作质量:评估范围圈定是否合理。调查线路的控制程度、调查点的观测记录内容、所收集的资料是否满足评估的需要,评估的一句是否充分,评估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对项目情况、地质环境条件、人类经济活动的认识是否清楚,论述是否准确、全面、合理。
5、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的结论,合理性及可信度。 6、预测评估的结论,合理性及可信度。
7、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区和分级结论及其合理性,评估区建设的适宜性评价结论及合理性。
8、报告编制质量综合评价,包括:内容的客观、准确、完整性,张杰安排的合理性,图标的可读性,结论是否明确,措施建议是否合理可行,文图是否规范等。
评审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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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格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四号黑体,居中)
评审意见(三号黑体,居中)
(空一行)
正文(四号宋体,首行顶两格)
专家组长: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三 打印机装订
纸张用A4,每页上方(天头)、下方(地脚)、左边(订口)、右边(切口)分别留边25mm,每页35行,每行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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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云南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审查意见书
项目 名称 审 查 意 见 1. 项目重要性 □重要 □较重要 □一般 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 □简单 3. 评估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4. 地质灾害现状及预测评估依据 □充分 □较充分 □不足 5.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 □合理 □基本合理 □不合理 6. 防灾措施建议 □可行 □基本可行 □不可行 7. 图件的可读性 □好 □中等 □差 8. 结论 □适宜 □基本适宜 □适宜性差 9. 是否通过评审 □通过 □不通过 10.成果质量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修改意见及建议,或须重点强调的问题: 专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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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我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已进行多年,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的理解和评估报告编制的内容逐步走向统一,但在部分章节的安排和图件的编制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现就有关问题统一要求如下: 一、 报告名称和附图要件 (一)报告名称
1、建设项目在云南省境内的,一般称“云南省××县(市)××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县(市)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取舍;
2、拟建项目已有专用名称的,一般称“专用名称+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不添加其中;
3、城市规划、储备用地等项目,一般称为“云南省××县(市)××规划区(储备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附图要件
1、一级和二级评估报告图件,主要应附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2、若有下列情况可只附评估图:
(1)地质环境条件简单的平坝区,均为土体覆盖;
(2)地质灾害不发育,工程地质岩组小于3个,且成片分布的评估区;
3、为方便阅读,凡两折以上的图件不宜与报告装订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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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果图件的基本内容:请按《要求》内容进行编制,同时工程展布应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上反映。 二、 报告有关内容的要求 (一)主要任务和要求
工作任务必须要有针对性,应结合具体工程和评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任务和要求,避免泛泛而谈,对任何项目都通用的模式。 (二)工程概况
必须说明本次评估工程包括的具体内容,同时,说明目前的进度,是否开工建设,哪些项目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 (三)地质环境条件
1、应包括区域地质环境背景和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且应以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为主体、为重点;必须清楚地表述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特别是建设项目工程展布的部位;
2、根据《要求》7、3、4有关区域地壳稳定性、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和地下开挖过程中各种灾害(岩爆、突水、瓦斯突出等)问题,不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可在地质环境条件中进行论述。其中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隧道(包括公路、铁路、引水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均放在地质环境条件章的工程地质条件中论述;地下突水问题的预测放到水文地质条件中说明。
3、岩土体工程地质分类或岩组的命名
评估区一般研究程度不高,岩土体基本制图单元可用岩性组。岩体主要考虑岩石类型、岩体结构和岩石强度等因素划分。
命名方法: 1) 岩体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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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强度+岩体结构+岩石名称
如:坚硬厚层状石英岩岩性组(或岩组);
坚硬中厚层状砂岩夹软弱泥岩岩组; 较软碎裂状花岗岩强风化岩组; 较坚硬~软弱薄层状页岩泥岩岩组。 2) 碳酸岩岩体:
岩石强度+岩体结构+岩溶化程度+岩石名称 如:较硬中厚层状强岩溶化石灰岩组;
较硬厚层状中等岩溶化白云岩组。 3) 土体命名: 土性+结构+土型 如:粘性土单层土体;
砂卵石、中细砂双层土体; 粘土、淤泥、细砂多层土体。
4、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部分应避免泛泛而论,重点应针对评估区具体的斜坡、阶地、台地、平坝等地貌单元的水文地质结构、径流及赋存特征来描述和评价地下水对岩土体稳定性的不良影响。并适当评价地下水本身的脆弱性。并说明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主要内容为:
(1) 含水层类型及特性
主要按地下水赋存空间类型分: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三大类含水层,分别描述它们的赋水空隙形态,均匀性、连通性、透水性及富水性。各类含水层的分布情况。
(2) 水文地质结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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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结构是指含水层(带)与隔水层(体)的空间组合形式,以及含水层中导、储水空隙形态、空间分布和联系。
根据评估区面积的大小,划分适当等级的地貌单元,描述各类地貌单元的水文地质结构特征、有关数据,地下水的来源、径流、赋存和排泄特征,动态变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例如:对建设在山区的一个一般规模的工业民用建设项目,可分为如下微地貌单元进行描述:
a、 山体斜坡区 b、 溶丘台地区 c、 谷底平坝区 …………………… (3) 地下水脆弱性
地下水脆弱性也就是地下水的易污染程度,文中应分析说明。 5、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是地质环境条件的核心内容,是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因素影响的综合表现。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或岩组仅是工程地质条件表述的内容之一,是岩性组合固有的特征,故仅描述岩组特征是不够的,应结合其他影响因素进行阐述。因此,在评估区面积较大或较长的线状工程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分区(段)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述。
对于表生地质灾害,应加强对风化岩及残积土等特殊岩土体、岩体各类结构面与临空面的关系,及小流域洪水特征等主要致灾因素的分析评价。
6、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指的是以往人类活动特别是工程活动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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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不是拟建项目施工或运营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的预测;
(2)对评估区内村庄、厂矿、重要基础设施等基本情况常常交代不清。有些成果没有“评估区社会经济概况”一节,讲的大多是项目所在行政区的总体情况,针对评估区的资料很少或根本没有,应加强评估区内资料收集和说明。 (四)评估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冲沟、岩溶现象及特殊土等不良地质作用,属于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固有特征,应该在地质环境特征中阐述清楚,与拟建工程建设和运营联系起来,分析评价这些“现象、作用或问题”是否会转变为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预测评估中的主要内容。
因此上述有关地质现象应放到地质环境条件相应的章节,由此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放到预测评估。
2、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分析
防治措施章节中,一要说明哪些地质灾害需要防治和怎样进行防治;二要分析、预测防治工作的难易程度。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和防治难度,确定场地适宜拟建项目建设的程度。
因此将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中的第四节防治措施放在第三节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前。
3、发挥简易山地工程的作用
针对危害后果可能很严重的灾点或问题,仅靠地面调查和前人资料难以说明灾害或问题特征的,通过简易山地工程能使灾害或问题进一步明确的,可参照《技术要求》3、6条执行,以提高评估结论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实用性。 (五)场地适宜性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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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场地(征地区)是拟建项目准备实施建设的范围,适宜性评价只针对建设场地进行。评估区则考虑了致灾地质作用可能影响到项目建设区的范围,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区域属于非建设用地区;非建设用地区只存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问题,不存在适宜性评价问题,除非评估结论建议改变征地范围。
针对拟建项目,除分区适宜性评价外,还应给出整个场地的总体性适宜评价。适宜性评价分级应按《要求》划定的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的档次划分。仅做分区适宜性评价而不做场地总体性评价,或者给出的评价结论为“在采取适当治理措施后适宜拟建项目建设”的提法,都是不合理的。
评价中应重视项目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运营是否会加剧、诱发地质灾害,所加剧、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否会对附近的村庄和其他已有重要设施造成重大影响或危害,也是推论拟建项目适宜性评价结论的依据之一,很多评估成果对此评述不够或根本没有评价。
(六)结论与建议
“评估结论”是评估报告的高度浓缩,内容上须力求全面、精练,突出重点;“建议”主要是提醒建设方使用评估成果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限制条件,须明确提出针对重点灾害或问题需要进一步延伸的查证工作,调整、改变工程布局的建议等,达到让决策者不看评估报告就能明确防治地质灾害的必要性,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点地段、重点环节和可选用的重点措施。 三、 有关图式和图例
(一)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表示方法
按GB12328-90规定的色标,以面状普染色表示,因规定中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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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细,在研究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评估工作可简化处理,在此提供统一色标供参考。(考虑到mapgis 应用较广泛,在括号中列出mapgis 软件系统基本库slib的色标号,以便对照选用)
1、岩体类型:
岩浆岩建造:参照色标2 1)坚硬岩组 选色序 4(857) 2)较硬岩组 选色序 6(856) 3)较软岩组 选色序 8(855) 4) 软岩组 选色序 16(747) 5) 极软岩组 选色序 30(179)
碎屑岩建造
1) 坚硬 选色序 34(845) 2) 较硬 选色序 36(1414) 3) 较软 选色序 37(821) 4) 软 选色序 52(962) 5) 极软 选色序 60(249) 碳酸盐岩建造
1) 坚硬岩组 选色序 75(63) 2) 较硬岩组 选色序 78(62) 3) 碳酸盐岩夹碎屑岩组 选色序86(61) 变质岩建造
1) 坚硬岩组 选色序 97(204) 2) 较硬岩组 选色序 104(769) 3) 较软岩组 选色序 110(930) 4) 软岩组 选色序 11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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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体类型:
卵、砾、砂用类土(碎土石) 选色序 147(130) 粘性类土 选色序 158(129)
(二)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常用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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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危险性分区范围较大时,颜色不宜太深,上述色号可调淡)
分区代号:用罗马字书写,黑体字。Ⅰ、Ⅱ、Ⅲ 亚区代号:在区代号的右下方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 大区一亚区(段)用Ⅰ1,二亚区用Ⅰ2…… 中等区一亚区(段)用Ⅱ1,二亚区用Ⅱ2…… 小区一亚区(段)用Ⅲ1,二亚区用Ⅲ2…… 6、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代号:
国标中用的是汉语拼音,建议统一采用如下代号(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滑坡 H H1 H2…… 崩塌 B B1 B2…… 泥石流 N N1 N2……
地面塌陷 T T1 T2……(包括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 地裂缝 L L1 L2…… 地面沉降 J J1 J2……
潜在不稳定斜坡 BW BW1 B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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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洼地 Kd Kd1 Kd2…… 溶洞 Kc Kc1 Kc2…… 落水洞 Ks Ks1 Ks2…… 竖井 Kw Kw1 Kw2…… 溶塌体 Kb Kb1 Kb2…… 活动性冲沟 C C1 C2…… 弃渣场 Z Z1 Z2…… 代号通用黑体字
(三)地形、地物及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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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插图图式
(五)图签格式
单 位 名 称 报 告 名 称 拟 编 制 图 项目负责 审 核 审 定
图 号 顺 序 号 比 例 尺 日 期 资料来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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