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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

来源:一二三四网
**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

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我镇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有效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逐步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及时限

为进一步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力争全县参合率达到98%以上,我镇各村11月15日前完成筹资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整理。

三、筹资对象

凡持有我镇常住户口的农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的学生),以户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县新农合。

四、筹资标准及方式

1、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每人每年缴费50元。

2、农民持新农合医疗证、户口本,到村指定地点一次性缴清一年度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农民交款后,由村委会开具财政部门专用发票,并进行造册登记,不能逾期补缴。收缴款由各村委会存入乡镇财政所账户(不得存入个人名下),再由乡镇财政所转入县财政专户。

3、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享受新农合的补偿期限,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11月5日) 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村广播集中宣传农合政策,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并在各村醒目的地方张贴致全县农民的公开信,通过信件,向广大农民,特别是外出打工农民介绍新农合政策。 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筹资阶段(11月6日——11月15日)

在筹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各村要及时行动,积极部署筹资工作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农民参合费用收缴工作。每日收缴资金及时入库,严禁滞留挪用。

3、信息整理阶段(11月15日——11月25日)

各村要将参合农民信息按要求录入电脑,进行复核后于11月25日前将参合农民电子花名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缴费表》、《参合农民村级汇总表》等材料交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进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将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层层“包干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直接包户,责任到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宣传发动,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筹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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