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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来源:一二三四网
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存根 No

重号当事人姓名: 重号当事人住址: 更正前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正后公民身份证号码 更正原因:重号/错号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 更正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No

本辖区公民 (曾用名 )

住址: 原使用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系(重/错)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及公民身份证号码的编制原则,为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自 年 月 日起将原号码更正为:

特此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名称并盖户口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请为申请人 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事宜。此件为原件, 如需要请留存复印件。 发函单位联系电话: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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