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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各班期末评优评先方案

来源:一二三四网
康桥外国语学校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末评优奖项规定

为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规范学校期末学生的各项评比工作,规定如下。 一、奖项设置如下:

三好学生 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班干部

星星阳光少年:勤学之星、进步之星 文明之星 体育之星 孝敬之星 才艺之星 二、奖项设置比例:

三好学生:每班10%

优秀少先队员:3—6年级每班5人. 优秀班干部:每班10% 勤学之星:每班5% 进步之星:每班5% 文明之星:每班10% 体育之星:每班10% 孝敬之星:每班10% 才艺之星:每班5%

建议:尽量不重复评比.

先进班级(6—8个班) 三、评比办法:

各班学生在班主任组织下根据各项评比标准进行公开评比,并填好相应的表格。 四、上报时间:

各班于1月14日下午(下周三)下班前,将名单报少先大队部文件夹。 “三好学生\"“文明之星”“勤学之星”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模范地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尊师、守纪、助人、爱物等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 2、勤劳俭朴,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3、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好

1、学习的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虚心好问,认真踏实。 2、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总分在班级前10名。 三、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增强体质,一般体育合格标准达到B以上,方可评为“三好学生”。

2、自觉上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它文体活动.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能积极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 “优秀学生干部”“孝敬之星”“才艺之星”评选条件

1、能积极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和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

2、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威信.并得到师生一致的好评.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协同教师做同学的思想工作,善于组织同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4、善于团结其他班干部共同开展工作。 5、在孝敬父母或长辈方面表现突出。 6、热爱学习,有较强的表现能力,有突出的才艺. “优秀少先队员”“体育之星”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二、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三、爱学习、爱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奋读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四、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五、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凡本学期有一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或被学校点名批评者不能评为任何级别的“优秀队员”。

“进步之星”评比条件

1、进步奖评比条件:本学期内,在学习、品德上有显著进步的学生可参评进步奖,“显著进步\"指学习或品德上由低等级进入高一个等级,如学习不合格变为合格及以上. 2、凡本学期有一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或被学校点名批评者不能评为任何级别的“进步生\".

康桥外国语学校少先大队部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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