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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来源:一二三四网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1.孕12 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卫生室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等实验室检查。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 1 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孕晚期有卫生院健康管理

三、产后访视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四、产后42 天健康检查1、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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