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力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电力工程的投入不断加大,监理作为电力工程的监督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瓶颈问题,限制电力监理在工程实体的监督及自身的发展,文章针对当前电力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常见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the investment of electric power project, an increasingly supervision power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s subject,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of the bottleneck problem of existence, and limit the power supervision in the supervision of engineering entity and its development, the article in view of the current existing problems and power supervision countermeasures are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projects; Supervision work; Comm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自从电力系统推行监理制度以来,对促进我国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改善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经历监理业发展的同时,结合多年的电力监理工作实践,切身感受到当前电力监理工作中问题较多,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
1 业主行为不规范问题的分析
1.1 存在的问题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在电力工程建设中,业主行为不规范最多表现在:
(1)对监理工作不了解,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2)在工程款支付方面,监理工程师无应有的决定权。经常发生业主为完成投资计划指标,无视工程实际进度,强令要求监理催促承包商申请无中生有的进度款或结算款,给监理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被动。
(3)直接下指令,随意压缩工期,监理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欠科学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导致了质量安全投资的不可控。
1.2 对策
规范业主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规范业主行为,也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在此同时,也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研究(这两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
2 监理工作地位问题的分析
2.1 存在的问题
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存在。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造成该情况的原因:
(1)部分偏远的工地,现场监理吃、住、办公场地需要施工单位解决,施工单位在心态上对监理不以为然;
(2)建设单位下放给监理的权利不够;
(3)监理自身在工作过程中体现的专业水平得不到施工单位的认同等。
2.2 对策
监理应该承担的责任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均有界定,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并授权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建议在施工合同中应增加不服从监理监督管理的约束条款,使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变得更顺理成章,有依有据。另外,树立监理的权威地位,一是靠合同赋予的权力,二是靠监理自身高尚的人品、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正确的领导方法。所以监理人员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才能获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尊重。
3 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的分析
3.1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低。
(2)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3部分监理人员责任感不高,职业操守有待进一步提高。
3.2 对策
(1)以人为本。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
(2)强化廉洁自律。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3)做好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4)制订管理制度。公司制订项目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的跟踪管理;重点加强过程考核,纳入绩效考核,直接与薪酬挂钩,对提高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4监理的工作范围问题的分析
4.1 存在的问题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的狭小可以通过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来体现。
(1) 纵向方面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前期阶段监理的缺乏,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控,有的甚至影响工程质量。
(2) 横向方面: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当年对实施监理制的初衷,应该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得到有效贯彻。
4.2 对策
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
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5 工程质量控制问题的分析
5.1存在的问题
5.1.1 设计质量问题
目前,大多数的电力监理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对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没有介入。设计作为工程质量龙头,工程一开始,就没有一个监督的部门和机制,容易导致以下几个弊端:
(1)部分工程(特别是线路工程)没有地质报告,一些中小型、技改项目根本就没有一套完整的设计图,有些更是由施工单位出草图,设计单位按草图直接出设计图,出图过程根本就没有审查的程序。
(2)部分设计单位资源不足,出图进度无法满足工程要求,有的甚至将工程设计外包再包,且没有有效的把控程序,导致设计质量大打折扣。
(3)由于源头关没把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变更较多,而这些变更要设计落实时,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在几百、几千公里距离,根本不可能及时得到处理。
5.1.2 施工过程的质量
(1)部分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图纸会审参与单位会审时流于形式,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导致有些实体工程一改再改。
(2)监理人员缺乏经验、专业知识不全面,对一些数据无法及时判断合格与否。监理作为智能性管理行业,大多数的质量检查方式还停留在观感,过于陈旧、单一,须购置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使监理能独立地开展抽检试验工作,有利于质量的控制。
(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没有正常运行,质量组织机构形同虚设。很多工程没有三级自检就报监理预验收,或者三级自检工作流于形式过于简单,造成监理预验收时提出的问题一大堆而反复整改反复验收,在增加监理单位成本的同时,无形中也将一些风险转嫁给监理单位。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也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
5.1.3监理的质量责任问题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问题可以理解为: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和发现,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
5.2对策
(1)考虑到一个输变电工程是由几个专业组成,而总监只能对其中一个专业有较深的掌握,可以设置类似总工室之类的部门,配置各专业的总工,专门对图纸审查,预验收进行把关。
(2)落实旁站制度,制订针对性强、符合所监工程特点的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的监理活动中予以实施;业主在监理费中增加试验检测费用,以便监理单位有能力购置专业所必须的检测工器具;监理单位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保证能独立地开展试验抽检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及三级自检的工作,通过业主或业主有效授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三级自检进行考核,参照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项目数据与施工单位上报的自检结果,超过一定的比例则给予施工单位相应处罚;同时监理单位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预验收程序。
6 安全控制问题
6.1存在的问题
(1)安全机构设置不规范。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大量招用农民工,施工队伍素质下降。
(4) 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不合理,或在实际中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而抢赶工期。
(5)安全投入不够。
(6)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7)缺乏足够的专业安全监理人员。
(8)暂无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理手段,对安全违章、违规的现象现场监理无
法及时地、有效地制止。
(9)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6.2 对策:
(1)电力建设业主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依法确定并及时支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措施费的支付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算书列明措施内容及费用明细,结算时,按实际所做的安全措施内容,由施工、监理、业主三方审核,以签证的形式计算安全措施费;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并在实际过程中检查体系的运行情况。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明确对策措施。业主要在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中明确给予监理对安全措施费的审核权、现场违章的处罚权,制订违章的处罚细则,通过录像、拍照及处罚通知书的形式抄报业主,使违章者在处罚中得到了实际教育。同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使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4)加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企业安全的一项常态工作,对电力施工来讲,不断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极其重要。电力施工隐患排查的重点是防坍塌、防坠落、防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是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的不断循坏往复的过程。要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风险管控体系,努力实现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
7 结束语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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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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