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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行为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一二三四网

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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