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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什么?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

1、重婚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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