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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版工作制度库室管理规定

来源:一二三四网

(三)库室管理规定

1.荣誉室管理规定

一、荣誉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荣誉室是进行思想教育,参观学习的场所;

三、进入荣誉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

五、爱护室内荣誉奖品及公共财物。

2.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乱扔杂物;

二、会议室主要用于(党支部)集中学习和召开会议;

三、会议室桌椅应保持整齐划一,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四、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五、会议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3.中队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中队会议室主要用于官兵集中学习和召开全队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从事与学习之外的其他活动;

二、中队会议室应由专人负责,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乱扔瓜皮果壳等;

三、中队会议室凳椅、讲台应保持整齐划一,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四、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无故损坏财物,照价赔偿;

五、中队会议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由中队领导和值班员维持学习秩序;

六、中队要落实专人正确使用和保养投影仪和功放音响等器材,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4.电视电话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电视电话会议室主要用于官兵集中学习和召开会议;

二、电视电话会议室有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乱扔杂物;

三、桌椅应保持整齐划一,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四、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五、电视电话会议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六、管理员负责操作和保养投影仪、功放音箱等设备,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5.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是干部集中办公的场所,由值班干部负责管理;

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明亮无污渍,地面干净无水渍,桌椅、资料柜内外,无积尘、无损坏;

三、资料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明确,填写及时;

四、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堆放杂物,各类工作资料及时归档,涉密资料及时销毁;

五、室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动,不得随意将物品带出室外;

六、战士进入室内要敲门或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6.学习室管理规定

一、学习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习室是供战士学习的场所,学习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班长要维持好学习秩序;

四、学习室桌椅应设置统一,摆放整齐划一;

五、不得在室内吸烟、打闹、乱扔纸屑,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爱护学习室内公共财物,不得乱涂乱画,无故损坏财物的,照价赔偿。

7.接待室管理规定

一、接待室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房内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做到整齐划一,不得随意挪动;

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使用完毕要及时打扫卫生;

四、爱护公共财产,加强物品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

8.通信室管理规定

一、通信室由通讯员负责管理;

二、墙上贴挂辖区地图及交通水源图,资料柜内的各类灭火作战资料应归类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三、通信器材不得擅自挪用,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通信室布置应整齐有序,时刻保证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五、通信室内应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闲聊、喧哗和打电话聊天;

六、通信室寝室的内务设置要求与建制班要求相同。

9.财务室管理规定

一、财务室由后勤助理员负责管理;

二、财务室是财务人员进行账务结算的办公场所,未经允许他人不得私自入内;

三、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

四、地面干净,无水渍、无死角。桌椅摆放整齐,方便使用;

五、财务柜整理有序,账目清晰透明,便于领导检查和自己操作使用;

六、其他人员进入财务室前要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七、室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得随便翻动,不得随意进入室内却放物品。

10.档案室管理规定

一、大队内勤担任档案员,负责档案室日常管理,装订维护档案卷册;

二、认真做好大队行文的登记、编号及文件印制工作,努力提高文件的清晰度,对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做到及时、准确;

三、借阅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注明借阅的理由、要求。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有效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提出档案存毁意见,按规定制定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到期的档案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销毁,并列出销毁清册;

五、严格档案出入室登记、入销账制度,非档案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六、档案员按照内务制度摆放档案物品,保持室内整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等保卫工作;

七、造成档案资料损坏、遗失或失密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写出书面检查,情况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档案员、借阅人员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准私自将资料复印、外借。档案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认真清理档案,交待管理状况,办好交接手续;

九、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存放档案,每完成一次工作都必须整理有关资料交内勤存档;

十、对当年的业务档案材料,根据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应在第二年的二月一日前装订成册,归档入室。

11.消防教育馆管理规定

一、展示厅由大队消防站开放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二、室内各类展示物品摆放要做到整齐有序;

三、进入室内参观时请保持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

四、室内物品、图片不得乱拿、乱摸,不得移作他用;

五、进行各类模拟演示时,务必要遵守操作规程,以防事故发生;

六、媒体宣传片播放由大队专人操作,其余人员不得私自动用;

七、注意室内卫生,保持清洁,不得在室内吸烟,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八、参观人员必须服务大队人员安排,遇有出警等特殊情况请勿惊慌,主动给大队官兵让道;

九、每周六、日为消防站展示厅开放时间,如有需要,根据地方单位联系情况而定。

12.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阅览室由专人管理;

二、阅览室应定期开放,室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

三、借阅图书要登记,每人一卡,每次只准借两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书籍、报刊、杂志不得外借;

四、爱护图书和公共财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图书室物品列入移交,并严格按照移交手续进行,由移交人、接手人、中队领导三方共同点清无误,接手人方可接交。

13.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电子阅览室内设施按规定放置,做到整齐、有序;

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

四、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五、不得在室内进行其他无关活动;

六、电子阅览室电脑设备应经常进行擦拭并定期进行保养。

14.公用物资库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公用物资的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财产物资的流失和损坏,不断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用物资库进、出库时,保管员需开具《库存物资出入(出)库单》一联保存,一联交领用采购人员,一联作为装备减少凭证入帐;

三、建立公用物资明细帐,保管员对库存物资的进、出必须及时记帐;

四、库存物资领用,由领用人在《库存物资出库单》上签字,经本单位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出;

五、保管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清点库存物资,做到帐物相符;

六、库存物资应分类摆设整齐,保持仓库整洁,同时做到防火,防盗,防霉。

15.客房管理规定

一、客房是官兵家属来队时用于住宿的场所;

二、客房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接待家属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能入住,士兵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五、室内家具按规定摆放,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六、官兵要向来队亲属介绍管理规定,自觉保持室内卫生,爱护室内物品;

七、被褥使用后,使用人要及时清洗,管理员要定期晾晒被褥。

16.储藏室管理规定

一、藏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储藏室平时锁闭,钥匙由中队干部保管,定期开放;

三、到储藏室取放物品必须经领导同意,二人或二人以上同行;

四、保持室内洁净、干燥,定期晾晒储物,严防物品霉烂、变质。

17.主、副食库管理规定

一、主、副食库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主、副食库只用于存放大米、面粉、调味品等主、副食品;

三、室内保持清洁、通风,无蟑螂、老鼠,无苍蝇、蚊子;

四、食品一律装入储存箱并按类摆放,做到整齐划一;

五、开包大米、面粉及时入柜,防止霉烂变质;

六、对每日消耗的主、副食要及时进行登记。

18.餐厅管理规定

一、餐厅有专人负责管理,只供就餐使用;

二、按时就餐,按位就坐,保持肃静;

三、就餐后,值班员要及时清扫,餐椅放置整齐有序;

四、餐厅纱门等防蝇和降温设施配置齐全,完整好用;

五、建立电子伙食管理园地,落实好“伙食管理五项”及时公布伙食开支情况,加强民主监督,确保饮食保障有力。

19.综合活动室管理规定

一、综合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官兵进行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

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杂物,禁止吸烟;

四、爱护室内活动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无、未经许可,不得将室内器材搬出室外使用或它用;

六、活动完毕,器材应按规定放回原处。

20.健身房管理规定

一、健身房由专人管理,官兵进内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秩序;

二、保持房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杂务,房内禁止吸烟;

三、爱护房内健身器械,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四、未经许可,不得把房内健身器械搬出房外或做它用;

五、训练完毕后,器械应按规定放回原处。

21.更衣室管理规定

一、更衣室设专人管理,负责监督卫生包干人员的清扫、整理工作;

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准存放除衣物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不得挂放特脏衣物;

三、不准在室内吃东西,追逐打闹;

四、室内设衣柜(架),做到“三个统一”:标签统一、数量统一、放置统一;

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不随意移动物品。

22.浴室管理规定

一、浴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浴室应定期开放,正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洗浴;

三、浴室更衣柜、淋浴喷头等设施要定期进行保养、检修;

四、保持浴室卫生,及时清扫,定期消毒;

五、浴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严防事故发生;

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

23.洗衣房管理规定

一、洗衣房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洗衣机内严禁清洗鞋类等硬制物品;

三、洗衣机内衣物禁止数量过多,超负荷运转;

四、注意用电安全,使用中发现洗衣机故障时,要及时向干部报告;

五、按照规定时间使用,严禁故意损坏设备;

六、衣物清洗后,应及时打扫卫生,保持现场清洁;

七、官兵要自觉遵守规定,维护洗衣机的日常保养工作。

24.晾衣场管理规定

一、晾衣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场所清洁卫生;

二、晾衣场供官兵晾晒衣服、被褥、鞋子使用;

三、晾晒衣服、被褥、鞋子要按照规定分类摆放,做到整齐划一;

四、晾晒衣物应及时收回,并保持晾衣场整洁;

五、晾衣场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向干部报告维修。

25.理发室管理规定

一、理发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按规定设置发型示例;

三、配有专(兼)职理发员,定期开放理发;

四、理发器材放置要整齐有序,平时注意保养和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五、理发后,及时清扫,做到清洁卫生。

26.卫生室管理规定

一、卫生室由卫生员负责管理;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杂物;

三、室内医疗器械药品要按规定放置,定期检查防止器械损坏或药品失效;

四、珍惜医疗器械药品,未经领导审批和卫生员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医疗器械和拿药品。

27.心理疏导室管理规定

一、心理疏导室由心理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心理疏导室主要用于对官兵心理状态的疏通引导,无特殊情况,不得从事心理疏导之外的其他活动;

三、心理疏导室应按规定设置版面、图片和设施;

四、心理疏导室物品摆放应保持整齐划一,不得随意挪动;

五、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28.数字影院室管理规定

一、数字影院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乱扔杂物;

二、数字影院室主要用于官兵集中观看电影和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三、官兵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四、管理员负责操作和保养投影仪、功放等设备,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29.游艺室管理规定

一、游艺室是中队官兵的主要娱乐场所和重大节日晚会的举办地点;

二、日常活动内容要做到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知识性、教育性和娱乐性;

三、室内娱乐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官兵要服从管理,室内禁止吸烟;

四、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重大活动由中队团支部组织,除规定的开放时间外,其余时间不得擅自动用娱乐器材;

六、每周的开放时间由中队团支部和俱乐部人员根据需要决定。

30.棋牌室管理规定

一、棋牌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中队官兵要服从管理;

二、进入棋牌室活动不得大声喧哗,室内禁止吸烟;

三、严禁在棋牌室内进行变相行为;

四、活动后应将室内物品放置原位;

五、开放时间为周六、日。

31.乒乓球室管理使用规定

一、乒乓球室由专人管理,官兵进内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进内吃零食等东西;

三、爱护室内活动器材,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四、未经许可,不得将室内活动器材搬出室外或做它用;

五、活动完毕后,器材应按规定放回原处。

32.台球室管理使用规定

一、台球室由专人管理,官兵进内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进内吃零食等东西;

三、爱护室内活动器材,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四、未经许可,不得把室内活动器材搬出室外或做它用;

五、活动完毕后,器材应按规定放回原处。

33.执勤器材库管理规定

一、执勤器材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全面负责库内装备的保管维护,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二、库内只准存放装备,不准存放无关杂物;

三、库内装备必须分类存放,切实做到“三会、四定、四无”;

四、每周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养,并做好记录;

五、库内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防止装备虫蛀及锈蚀;

六、库内装备有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库内装备完整好用;

七、除执勤工作需要外,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库内装备。

34.训练器材库管理规定

一、训练器材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全面负责训练器材的保管维护,并做好登记;

二、库内只准存放训练器材,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三、库内器材应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定位定标记;

四、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养,并做好记录。

五、库内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防止器材虫蛀、霉烂,对易生锈的器材,做好上油保养;

六、破损器材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库内器材完整好用;

七、除训练工作需要外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库内器材。

35.车库管理规定

一、车库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车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

三、车库内按规定悬挂各类制度、职责;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战斗服按规定摆放,做到整齐划一;

五、车库内只准停放规定的执勤车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停靠;

六、车库内不准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库,确保车辆随时迅速出动;

七、车库内车辆由专人负责检查保养,每日试车,每周进行试水、试泵,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全面清查保养,并做好记录;

八、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执勤车辆。

36.机修库管理规定

一、机修库由装备技师负责管理,干部、战士不得私自入内取用维修工具,借用必须填写机修工具出、入库登记本,用后要及时归还;

二、管理人员负责填写日常维修器材及备件领用情况,易损件达不到储备数量时,要及时补充;

三、机修物品要分类摆放,已修器材、待修器材和待报废器材必须分区存放;

四、库内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防止装备虫蛀锈蚀;

五、大(中)队应不定期对机修库进行清点,因管理不善,造成机修工具或待修器材丢失损坏的,由库管理员负责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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