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7、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由专人负责。
二、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并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巡查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以备待遇查,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和及其主管人员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位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巡查人员发现违章行为时,要及时性予以纠正,并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就当立即扑救。
六、(安全保卫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七、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
(十)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八、消防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九、对在防火检查站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防火检查情况。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并由专
人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要制定本单位年度、季度及每月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三、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在营业、活动期间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知识;
四、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检查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更新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专门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及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由专人负责。
二、要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三、要按照规定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在营业期间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处于正常状态。
五、营业期间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必须按规定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疏散预案。
二、预案应当说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逃生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岗位灭火和疏散预案,明确自己的分工任务。
四、设置的报警电话要保证完整好用。
五、各部门、岗位要对本部门、岗位的重点部位的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六、单位对灭火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使单位领导、员工了解熟悉预案,做到一旦发生意外,能够按照预案确定的组织体系和人员分工,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有序地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七、公安消防中队在本单位实施灭火演练时,各部门、岗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火灾隐患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不得拖延;
二、各岗位发现火灾隐患后,要及时整改,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单位主管人)报告,由主管人负责整改;
三、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后,对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由(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解决。
四、各岗位对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情况要详细登记,重大火险隐患要有立案,销案制度;
五、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要召集有关人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整改方案,做到定人、定项,限期整改;
六、对本单位难以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责任人报告,请求解决,在没有解决之前,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七、对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业务部门要求整改的火险隐患,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由消防责任人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申请复验,复检合格后,予以销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防火栓、手提式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确保本场所消防安全,用于防火、灭火的专用工具,应设置明显标志,保证完整好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或使用。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应由各部门及(保卫科)指定专人负责。
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购买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四、消防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格的单位施工,保证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五、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手提式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施、消防供水设施要组织每月进行专门检查,并如实记录,保证管线畅通、开关灵活,无损坏、无泄漏,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六、对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等自动消防设施要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测、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七、灭火器实行定点配置、挂牌专人管理,班组维护保
养,并由专人每月进行检查,发现失效、损坏的灭火器,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保证配备齐全、卫生干净、灵活好用;
八、消防水带、水枪、扳手要放置在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挪动;
九、要定期妄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用,运行发生故障;
十、要保证消防水池有足够的消防用水量,并保证池并保证池内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或阀门;
十一、定期对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检查,确保充放电正常、照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二、消防设施器材如有损坏(自然腐蚀)应及时报告更换、维修,并记入防火档案以备查,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十三、建立灭火器材档案资料,并记明配置类型、数量、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与时间等有关情况。
十四、对违犯规定乱用者,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领导,按照规定予以罚款处罚。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建立电气防火档案,档案要妥善保管。电气防火安全档案要有完整的内容,包括:领导小组、电工小组成员名单、电气图纸,电工分片专管区,电气隐患部位,电气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灾危险部位等。对重要的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立卡。
二、电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检查技术规定,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电工必须有操作证、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三、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视、检查、保养、高空、高压作业在有两人以上进行,同时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四、要由专业人员定期对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线符合安全要求;
五、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关负荷开关;
六、安装时按所需电流、电压选择导线载面和绝缘性能,不准有铜铝电线混接,房屋闷顶如有可燃物应用金属管配线;
七、熔断器(保险丝)应根据设备负荷正确选用;
八、凡在防爆、防潮、防尘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九、凡能发势起火的电气设备(各种镇流器、变压器等)不准安装在可燃的结构上;
十、凡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业规定和技术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十一、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用后应彻底拆除,如较长时间使用,必须正式安装。
十二、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电焊等电气设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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