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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一二三四网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包括出让、作价出资、授权经营、租赁、划拨、承租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荒地、厂房等建筑物的抵押,但需满足相关审批和同意条件。同时,若抵押共有土地使用权,还需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

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

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

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进行借贷或担保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受到一些限制和规定。首先,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和抵押法的规定,必须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其次,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在土地处置中优先受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抵押还受到土地用途规划、法定抵押权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限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进行借贷或担保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以及经批准的国有企业、荒地和集体土地的抵押等。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受到土地用途规划和法定权益保护等限制。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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