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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羁押超被判刑期如何计算赔偿问题的探讨

来源:一二三四网

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不一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只要刑事案件的拘留、审查、起诉、审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即使羁押时间超过刑期,也不需要赔偿。但若先行羁押时间超过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超过部分需要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金。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也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赔偿如下:羁押超刑期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刑事案件的拘留、审查、起诉、审理只要是依法在期限内完成的,即使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均不应赔偿。若先行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超过部分按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被羁押期间超过判刑期限是否应当获得赔偿?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羁押期间超过判刑期限是否应当获得赔偿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被羁押期间超过判刑期限可能涉及到司法机关的错误操作,给被羁押人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因此应当获得合理的赔偿。另一方面,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措施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如果过于宽松地对待超期羁押,可能会对社会治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确定是否应当获得赔偿时,需要权衡被羁押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寻求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应当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确保公正、公平、合理的赔偿机制的实施。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结论是超期羁押应获得赔偿。超期羁押可能涉及司法错误,给被羁押人带来困扰和损失,应合理赔偿。然而,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全稳定,赔偿标准和程序应公正、公平、合理。具体赔偿应依法规定,权衡被羁押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寻求平衡点。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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