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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退回彩礼

来源:一二三四网

如果男女双方还未结婚登记,可以退彩礼;如果已经登记但还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还彩礼则必须退还;如果因婚前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返还,但必须达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还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够要回来;

(二)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如果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必须退还;

(三)因为一方婚前给付了彩礼钱,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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