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速算标准(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诉讼费速算公式:财产案件标的范围(万元)诉讼费(元)1X≤15021≤X≤10X×2.5%-200310≤X≤20X×2%+300420≤X≤50X×1.5%+1300550≤X≤100X×1%+38006100≤X≤200X×0.9%+48007200≤X≤500X×0.8%+68008500≤X≤1000X×0.7%+1180091000≤X≤2000X×0.6%+2180010X≥2000X×0.5%+41800离婚案件标的范围(万元)诉讼费(元)1无争议财产502X≤203003X≥20X×0.5%-700侵害人格权案件标的范围(万元)诉讼费(元)1X≤550025≤X≤10X×1%3X≥10X×0.5%+500保全案件标的范围(万元)诉讼费(元)1X≤0.13020.1≤X≤10X×1%+20310≤X≤89.6X×0.5%+5204X≥89.65000执行案件标的范围(万元)诉讼费(元)1无执行金额5002X≤15031≤X≤50X×1.5%-100450≤X≤500X×1%+2400550≤X≤1000X×0.5%+274006X≥1000X×0.1%+67400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般按件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按件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破产案件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五条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
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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