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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怀孕待遇有哪些

来源:一二三四网

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如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等;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普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在公司上班怀孕了,通常会有如下福利:

1、生育津贴。是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员因生育原因暂时离岗期间,由社保机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的生活补偿(又被称之为“生育现金补助”),如果还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所在地区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则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2、产假工资。是指员工因生育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其主体是用人单位。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高于产前平均工资标准,则企业不用在对其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平均工资标准,公司则需补足差额。

3、降低工作强度。女职员在妊娠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且不得无故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孕妈有权拒绝,并根据医院证明,要求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此外,孕晚期的女职员,一般可拒绝从事夜班安排。

4、可休产假。

5、带薪产检。妊娠期间,女性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检,用人单位应该计入工时,不得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上班一个月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1、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单位和个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如果属于入职后意外怀孕,则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该员工的。

2、如果是员工隐瞒的情况正是单位招聘排除的情况,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无效,可以无偿辞退该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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