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逾期交房超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可以退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有时候,延期交房的业主得到的实际赔偿比因延期交房而造成的损失要低很多,但也有的业主会要求退房。
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开发商手续不全。
开发商销售房屋必须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销售房屋的,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办理退房手续。
2、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由于购买期房的时候,购房者都是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和户型图来选房子的,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3、不能办理产权证书。
很多原因都会导致购房者购买的房子无法办理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对于房子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清楚,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比如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