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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一二三四网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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