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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两处宅基地能加女儿名字吗?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达到分户条件的,可以由其女儿申请使用一处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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