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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一二三四网

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
(3)并且依法办理了房产登记等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
能够合法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主体除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外,还包括以下几种:
1、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
2、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
3、质权人或留置权人。抵押权人由于不能直接对标的物进行实物支配,因而不得直接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故其不能成为买卖抵押物的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变卖扣押财产,以偿还受损的当事人,因而也可以作为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
5、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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