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接到不批准逮捕通知之时立即无罪释放。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的,须立即释放并发给无罪释放证明。超过37天仍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同样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