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二三四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

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

来源:一二三四网

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

1、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产生背景不同。

(2)两者设立的依据不同。

(3)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

(4)两者的从业资格不同。

(5)两者设立的程序和条件不同。

(6)两者的国际地位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规定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的区别:

1、法律服务所,顾名思义,也即没有律师(相对于律师事务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本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除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

2、律师事务所是依据《律师法》设立的专门由律师组成的执业机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1234.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