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减人员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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