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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受伤班主任有责任吗

来源:一二三四网

一、学生课间受伤班主任有责任吗

1、学生课间受伤班主任是否有责任,需视情况认定:

(1)八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由学校承担无过错证明责任;

(2)超过八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3)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教育机构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侵害的过错责任有哪些

教育机构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侵害的过错责任如下:

1、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行为能力人遭受损害,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这是因为行为能力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能够对于事件的性质和原因作出判断和理解;

3、在行为能力人遭受损害后,仍然应当由受害的行为能力人就教育机构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不能证明教育机构的过错,则将免除教育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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