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资超过800不用交税。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兼职属于劳务活动,当其单次收入不超过八百元的时候,不需要缴纳税款的;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八百元又不超四千元,其减除费用八百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四千元,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兼职人员缴纳个税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则为劳动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收入的5000元以下的不用扣税;
2、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协议,则为劳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