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是一般被拆迁方可获得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青苗等补偿费。具体的补偿费用和补偿标准可按照被拆迁方与征地机关签订的补偿协议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