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大家解答遗产继承法遗嘱有效吗这个问题。
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有效遗嘱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遗嘱形式。
第二,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第三,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遗嘱。
第四,录音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
第五,口头遗嘱,是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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