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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发生改变,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当合同标的发生改变时,双方需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改变是较为重大的,例如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价值、数量、质量等主要标的,那么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合同,以免引起争议。而如果改变相对较小,例如价格有轻微浮动、交付时间有所晚延等,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等因素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进行变更或者补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有重大误解,导致合同订立不成或者订立的合同内容与当事人真实意思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合同订立后,标的发生灭失或者无法实现,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商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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