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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时被诱导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救济?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投资理财时被诱导口头承诺,一般属于虚假宣传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返还投资本金和收益,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虚假价格、虚假质量、虚假功效、虚假保证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对于投资理财时被诱导口头承诺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返还本金和收益,并要求赔偿遭受的损失。同时,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减免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前提是必须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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