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想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此处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起诉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刚流产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
第一,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具体有身份和婚姻关系的证据,如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第二,需要了解民事诉讼程序及规则,譬如举证期限、申请调查取证等。
第三,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及时办理好有关代理手续,并向提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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