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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只一个人名字怎么处理

来源:一二三四网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只一个人名字的处理:
1、夫妻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但房子确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由一方取得房子,之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了办理房产证双方到场的规定:
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
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2、离婚后卖房:
(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
(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离婚了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购房人单身证明:包括离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只一个人名字的处理,夫妻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但房子确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由一方取得房子,之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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