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如下: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
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一、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的是谁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原鉴定具有法律规定违法鉴定情形的除外。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可见,伤情鉴定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的费用承担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二、伤残等级鉴定流程有哪些?
首先进行组织鉴定,实行当面鉴定制度,其次七日后出鉴定结果,再重新鉴定,最后复查鉴定。
(一)组织鉴定
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
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二)鉴定结果
1、鉴定结果在鉴定后的7日内作出,并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领
2、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重新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鉴定。省劳鉴委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
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