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事伪造证据罪立案部门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是在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