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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一二三四网

65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享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65岁的人被用工单位聘用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按劳务关系处理,工作中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按照人身伤害赔偿。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超过60岁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具体的补偿金额由伤残等级而定,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男人退休是60岁还是65岁

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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