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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来源:一二三四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一、挪用疫情救灾款是犯罪吗

违规挪用疫情需要的救灾款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可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该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单位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方面的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挪用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挪用专项款物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公务员挪用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专项款物”,是指在财政收支管理中有特定来源用途的资金和物品,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防疫、优抚、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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