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户口本,领取结婚证需要户口本的本人页、首页和户主页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需要携带照片和身份证,信息要一致。没有户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结婚需要户口本,没有户口本就不能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不需要拿整个户口本,但要有本人页、首页和户主页。不仅要有原件,还要有复印件。还需要携带三张两寸彩色照片及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也应该要是一致的。如果没有户籍,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拓展延伸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口本是否必须提供?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申请表等。口本作为一种证明身份和户籍关系的重要文件,通常是结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口本中包含个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关系等重要内容,能够证明双方的婚姻资格和合法性。因此,在进行结婚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供口本作为核实和确认的依据。然而,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结语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申请表等。户口本是证明身份和户籍关系的重要文件,对于结婚登记来说至关重要。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户口本的本人页、首页和户主页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携带三张两寸彩色照片及双方身份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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