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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处置之前看守所羁押算刑期吗

来源:一二三四网

没有判刑之前在看守所算刑期。没有判决之前,在看守所里的时间,分几种情况来讨论:

1、第一种情况,如果判决的是拘役,那么,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扣刑期一日;

2、第二种情况,如果判决的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其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会抵扣坐牢时间。

一、判刑六个月如何计算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六个月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刑期执行满6个月的,即为刑满。同时,在判刑前,如果一直在看守所被羁押,那么羁押一日就可以抵刑期一日。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如果已经被采取了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的,那么被拘留、逮捕的期间应换算刑期。刑法规定判决执行以前被拘留、逮捕1日的,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二、看守所关一年算几个月

看守所关一年算12个月。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刑期计算是对罪犯宣告刑罚的执行期间的计算。包括刑期的起始计算日期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与刑期的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等。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6个月刑期怎么计算满6个月

六个月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

1、刑期执行满6个月的,即为刑满。

2、同时在判刑前,如果一直在看守所被羁押,那么羁押一日就可以抵刑期一日。

犯罪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当换算成为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也是1日,折抵管制刑期是2日。若是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行为而受到了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查实是同一犯罪行为的,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否则被拘留期间则不能折抵。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宣判的刑期计算的,起始期间是从刑期执行之日起进行计算。同时,犯罪行为人的拘留所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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