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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间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来源:一二三四网

兄弟间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按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继承,但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者可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为被继承人遗产。遗产范围包括收入、房屋、财产、文物、著作权等合法财产,但人身权、债权、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分析

一、兄弟间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兄弟间遗产继承顺序同样会按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遗产的范围怎么界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下列权利、义务在被继承人死之后不能作为遗产: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类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的,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联系。这些权利义务在债权人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

3、国有资源使用权。在我国,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都是经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人欲从事被继承人原来的事业,须自行申请,经核准取得相应的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在这里,被继承人在承包经营中投入的财产,应得的个人收益属于遗产,应按民法典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承包经营权,都不是遗产。如果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可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继承人承包。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但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间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在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不均等的分配。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生产资料等合法财产。但某些权利和义务,如人身权、人身债权、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在被继承人死后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如有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需求,请随时联系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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