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
(1)选择租赁物和供货商;
(2)占有、使用租赁标的物;
(3)租期届满时,选择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
(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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