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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合同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合同?

1、约定不明、遗漏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签补充合同。

2、补充合同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签订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双方签订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的各个要件不存在理疵,也不存在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合法主体,没有虚假主体(如未经过工商登记的组织、被撤销的组织)情况;订立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强迫表示的情况;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没有虚假表示情况(如谎称有外贸经营权、谎称自己对某件财产有所有权);合同采取了法定或约定形式;合同中所涉及的经济交易是合法的,生产流通的财产是国家允许的。如果合同不具备前述所有的条件,则合同存在订立的瑕疵,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2、依法律规定,合同在成立之后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指一些如房产转让合同、车辆买卖合同等。

3、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如合同经过公证、见证、或鉴证后生效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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