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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几可以定罪?

来源:一二三四网

律师解答:

国有资产流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经济犯罪。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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