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仍有再次被拘留的可能。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等。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态度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条件。违反规定可能导致被收监。
法律分析
一、办理了取保还能再拘留吗?
取保候审后仍然有再次被拘留的可能。取保候审后如果取保候审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人民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再进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的对象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的态度,出去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那么犯罪嫌疑人就要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有违规的行为就会被收监。
结语
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且表现出悔罪态度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然而,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完全免于拘留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取保候审人违反法律规定,有权责令其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甚至再次进行拘留。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的情况,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因此,取保候审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以免触犯法律规定而被收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