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确定的,可裁定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项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