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院判拘役三个月,是从羁押时算起,还是从法院审判算起三个月?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院判拘役三个月,是从羁押时算起,还是从法院审判算起三个月?从公安机关羁押时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还有不懂的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