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争议法院审理流程是什么?

来源:一二三四网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具体流程: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将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审结。

一、劳动争议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诉讼一般六个月内审结。但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强制,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就可以开庭

收到起诉书后具体的开庭时间需要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开庭。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则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则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