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可以约定转让。著作权的转让需要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对发表权和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发行权等财产权进行转让。只有三种类型的人身权利不可转让,即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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