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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继受主体的取得方式

来源:一二三四网

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因约定取得;
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成为著作权人的主体有以下:
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2、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3、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4、国家: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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